热点前缀:疫情 新闻句:西湖龙井茶香烟被纳入常规监管中 后续词语:严格

尹晓晴 31

2025年6月3日,国家烟草专卖局今日发布最新监管动态,针对近期市场上出现的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等新型烟草产品展开专项检查。据行业内部消息,此类产品因包装设计独特、名称引人遐想,一度引发消费者热议,但监管部门明确表示,任何烟草制品均需严格遵守《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》相关规定,不得以任何形式误导消费者。

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,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并非真茶,而是采用茶叶香精作为添加剂的卷烟产品。其外包装上印有茶叶图案,并标注“茶香型”字样,但细读产品说明后会发现,其仍属传统烟草制品范畴。国家烟草专卖局相关负责人强调:“此类产品虽未违反名称禁令,但若存在夸大宣传或模糊烟草属性的行为,将面临严厉处罚。”

市场监管部门今日在杭州、广州、北京等主要城市展开突击检查,共查获涉嫌违规包装的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3200余条。执法人员表示,部分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刻意强调“低焦油”“健康茶香”等概念,涉嫌误导消费者。根据《广告法》第20条,烟草广告不得出现“低危害”等虚假宣传内容,违者将处以20万元以下罚款。

行业市场行情方面,2025年第二季度烟草制品价格整体平稳,但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因话题性一度出现溢价现象。某烟草零售商告诉记者:“这款产品标价每条80元,实际售价已高达120元,不少消费者误以为其真含有茶叶成分。”专家指出,此类现象反映出消费者对新型烟草产品的认知仍存在盲区。

多位烟民对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的反馈呈现两极分化。45岁的王先生表示:“包装确实吸引人,但抽起来和普通香烟没区别,纯属噱头。”而28岁的李女士则认为:“茶叶图案让我误以为可以减少危害,现在看来是商家利用心理营销。”中国控烟协会秘书长张先生点评道:“这种包装方式虽未违法,但实质上变相美化烟草,与控烟目标背道而驰。”

在法律合规层面,律师周明指出:“‘西湖龙井茶香烟’的名称并未直接违反《烟草专卖条例》第16条关于禁止使用医疗、保健等暗示性词语的规定,但若包装设计或宣传材料中出现‘茶元素’的误导性描述,则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。”他建议监管部门应细化烟草制品包装审查标准,避免模糊地带。

记者走访多家烟草专卖店发现,除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外,市场上还出现“薄荷冰沙”“水果爆珠”等风味卷烟,其价格普遍在每条60至90元区间。有业内人士透露,这些产品多通过“贴牌”或“代工”方式生产,利润率高达40%以上。国家烟草专卖局数据显示,2025年1月至5月,全国共查处非法烟草广告案件127起,其中涉及新型包装的产品占35%。

针对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事件,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呼吁商家明确标注产品属性,并建议监管部门设立“烟草制品包装举报平台”。某高校烟草研究学者陈教授表示:“茶叶香精的使用本身并不违法,但若商家利用消费者对‘茶文化’的信任进行营销,则应纳入道德和法律双重约束。”

与此同时,国际烟草市场动态也值得关注。世界卫生组织最新报告显示,全球已有120个国家禁止或限制水果、甜味等风味卷烟的生产,我国虽未完全禁止,但已通过“双轨制”管理,即允许生产但不鼓励销售。国家烟草专卖局发言人表示,未来将借鉴国际经验,进一步规范烟草制品命名与包装规则。

在采访中,记者还注意到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的部分消费者群体存在“尝鲜心理”。一位大学生透露:“听说这款烟包装特别,就买了试试,结果发现只是普通香烟,有点失望。”这一现象反映出,年轻群体对烟草制品的购买动机中,包装设计的重要性正逐渐超越传统口感因素。

针对“西湖龙井茶香烟”后续处理,监管部门表示将责令生产企业修改包装,并在一周内提交整改报告。若商家拒不配合,将暂停其产品上市资格。此外,消费者若发现类似产品存在误导宣传,可拨打12313举报热线,最高可获得非法所得3倍的奖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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